蘇報訊(記者 朱雪芬)《蘇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昨天,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,就“條例”的主要內容進行解讀。該“條例”在治理不文明行為的同時,把“一米線”、分餐制、公勺公筷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一系列文明行為納入其中,用法治的“硬度”促進文明“軟實力”的不斷提升。
“條例”共四十五條,設總則、文明行為規范、不文明行為治理、保障與激勵、法律責任、附則六章。
2008年,蘇州首次獲評全國文明城市,2020年取得全國文明城市“五連冠”并實現“全域化”。“條例”明確將蘇州精神融入文明行為促進工作。第三條規定,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弘揚崇文睿智、開放包容、爭先創優、和諧致遠的蘇州精神,全面推進社會公德、職業道德、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,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,建設全國文明典范城市。
“條例”明確了包括公共場所秩序、公共環境衛生、道路交通安全、旅游、綠色環保生活、網絡文明等10個方面、63項文明行為規范。針對社會反映強烈、具有普遍性的突出問題,“條例”明確了6個方面、36項需要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,如娛樂、健身、招攬顧客時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,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、學習;攜帶寵物外出時不按照規定使用牽引帶等安全措施,不即時清理糞便;駕駛機動車時隨意變道、穿插、超車、逆行、加塞搶行等。
多年來,蘇州在文明城市創建中有不少好的經驗和做法。“條例”將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的要求。其中,第四十條規定,建立健全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和優撫制度,對見義勇為、獻血等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。第四十一條規定,健全志愿者服務積分和表彰制度,對于參加各類公益活動的,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并提供便利和保障。
疫情期間,“一米線”排隊、分餐制、公勺公筷等好做法也被納入“條例”。在公共場所秩序方面,規定要按照安全線等引導標識依次排隊,等候服務。在公共環境衛生方面,明確在公共場所咳嗽、打噴嚏時要遮掩口鼻,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患者外出時要佩戴口罩。在綠色環保生活方面,提倡分餐制、使用公勺公筷。“條例”還要求,要根據疫情防控規定,依法配合相關檢驗檢疫、隔離治療、健康管理等措施,如實提供有關情況。
此外,為有效解決我市公共自行車和互聯網租賃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,“條例”第四十三條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,規定公共自行車、互聯網租賃非機動車經營者未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的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。